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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6篇)

来源:化拓教育网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 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 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在自家院内新建一栋两层住房,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施工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结合房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建项目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结构:底框砖混结构房屋一栋,一楼一底共两层。

  3. 建筑面积:约310㎡(最后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4. 工程内容:乙方按照甲方实地、内部结构草图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房屋主体工程,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施工、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一楼地面、门前台阶施工。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费用

  1. 工程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 施工费用:按建筑面积甲方付给乙方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浇灌好一层合格后预付____万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付清。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

  1. 整个工程应按照甲方实地、内部结构草图及甲方提出的要求施工,达到国家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墙体、梁、柱水平度、垂度相差不超过

  1.5cm。

  2. 房屋内部按甲方草图布局,工程施工中科学合理放线,具体尺寸需要变更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每一道施工环节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环节。

  3. 若乙方施工中质量不合格,一律拆除重新施工,所造成的施工费及材料费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工期

  1. 经双方协商,工程从浇灌钢混柱之日起,两个月完工(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2.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为下雨和建筑材料拖延,交房日期可顺延;若由于乙方人为原因工程延时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扣除乙方施工费,延时一天扣除施工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安全责任

  甲、乙方共同提高安全意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法》,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规范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病、伤、亡,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地基开挖,石脚支砌,地基回填,准备好水路电路,确保乙方按时施工。

  2.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节省、不浪费的原则,不能随意带走甲方的任何建材。

  3.施工前,乙方应将工程材料预算(水泥、砖、钢筋、沙石等数量、门窗尺寸尺寸等)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采购;施工中,工程需增减用料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4.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施工费用,乙方不得长期停工或提出多加工钱等无理要求,否则本合同终止。

  5.施工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问题一:根据《司法解释》第4条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可以凭职权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而如果是仲裁案件,仲裁委员会则无权收缴。

  答:我个人认为仲裁处理该类案件是同样应当把《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作为法律依据的。因为《合同法》《民法通则》都有对无效合同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收缴的相关规定,如果收缴这部分非法所得在处理时可行,在仲裁时不处理,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这个问题与和仲裁在处理优先受偿权时碰到的问题有些相似。当时,在最高院颁布有关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后,也有人提过相同的问题,即该司法解释规定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拍卖工程应由处理,那么仲裁案件时能否判优先受偿权?当时有人就说仲裁不能裁,因为合同法第286条规定是“人民依法拍卖”。而实际上,仲裁庭还是可以裁决的,只是裁决完了要由去执行,而且仲裁对收缴非法所得做出裁决后由去执行,和仲裁裁决本来就由人民执行也是不相冲突的。

  问题二:施工合同签订后,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中标的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当时双方都认为补充协议确未违反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过后承包人又以补充协议违反招投标法为由,要求认定补充协议无效,这时如何确定合同价款?

  答:这本身就是黑白合同的认定问题。《司法解释》规定,中标合同备案后,当事人不得就合同中实质性内容另行约定,应以中标合同为准。当然,这并不是说合同签订后就不能变更了,按《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当然可以变更,只是补充协议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后也需要再次备案,只有进行了重新备案后才能作为依据。这个问题就像是夫妻结婚后可以离婚可以再结婚一样,这是你的自由,只是每次都要去履行登记手续,未履行这个手续就是非法的。当然,黑白合同和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能相提并论。在实践中,有的黑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承包人出自无奈或者为了中标或承包工程而不得已而为的。我认为《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的本意是当事人以真实意思为由规避法律和的相关规定,这是法律对当事人的不正确的“真实意思”的干予。因此,履约过程中如要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发生变更的补充协议的关键是要有法定的变更事由并同样办理备案手续。

  问题三:建设工程《示范合同》中关于确定变更价款的31.2款中约定: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事项后的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据此提出以下问题:承包人在14天内没有提交变更价款的专项报告,但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事项记录,月进度款的报告中也包括了该月发生的变更工程价款金额,这是否可视为承包方未违反上述合同的约定?

  答:这涉及到变更的签证确认及具体操作问题。有的变更签证只是确定一个事实,上面写着“情况属实”甚至“收到”,这和确定合同变更的具体金额价款是不同的概念。因此,我认为关键是看变更的签证手续应该如何规范操作。如果对签证具体价款变更已经作了明确约定的,那就作为合同结算依据加进去就是了;如果签证只是确定了具体事实而未确定变更价款的,那么就以图纸为依据来确定变更价款,按照《司法解释》第16条和第19条来操作,也即当事人对变更的价款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交鉴定单位确定。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要在7天内提出变更的价款,但还要看双方是否对7天期限作了明确约定。如果没有,则可以看合同是否有默示条款。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也没有默示条款,那么7天期限就不应当事人,即便过了7天期限,仍可继续提出变更价款请求,其适用的是时效依据,即不超过二年。

  问题四:依据解释第20条规定的内容,如果当事人仅仅约定了竣工结算的期限,而没有约定承包商提交决算报告后,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如何处理?另:“不予答复”如何理解?

  答:《司法解释》第20条的立法用意是有效制约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鼓励双方对结算期限的法律后果作明确约定,以体现“过期视为认可”这样一种原则,这对制约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如果合同仅仅约定了期限而没有约定逾期后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实际上等于没有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精神,自然视为没有约定。关于"不予答复" 的理解,我认为是发包人对承包人申报的结算价款的同意与否是否作了答复。而且,如果发包人不同意结算,要注意其条件是“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发包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同意承包人的结算,则不能当然视为“不予答复”。

  问题五:签订合同时无设计图纸,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合同,但合同又约定了"一口价",那么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时,是依据解释第22条,不予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还是依据解释第16条2款,参照定额重新审价?

  答:这种既没有设计图纸,也没有计价的设计依据,却又以固定价格承发包工程的情况是根本违反建设程序中的基本规则的。我认为,如果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则应适用按实结算的原则,即按《司法解释》第16条的规定处理。只要干活了,就要计价。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施工中的图纸就是你的计价图纸,如果没有设计图纸就按照承包人实际施工量来计算对价。这种所谓的"一口价"是没有标的的,如果在确定“一口价”的时候没有任何图纸,那就没有包干依据,应当全部打开,予以鉴定,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叫做"约而不定,包而不实 ",因为包干的标的就是设计图纸。如果确定“一口价”的计价方式时没有图纸,那么就只能按照施工过程中提供的图纸来按实计算。

  问题六:合同没有约定计息,但有滞纳金计付标准,可以吗?《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计付标准,而约定了滞纳金计付标准,对于这种情况如何适用?标准是否有?

  答:这里有很多个概念,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双倍利息等等,这和《合同法》有关违约责任的规定是相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基本有两种,一种是补偿性的,一种是惩罚性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自由约定刚才说的这几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问题是所涉及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如果当事人对这两种违约金有具体约定都要从约定。此外还有个法律问题,当事人约定了比较高的违约金后,当需要依约定追究责任时一方当事人认为约定的标准过高要求降低的,按《合同法》第114条规定是可以申请人民或仲裁庭降低的。至于是否降低,如何降低,则要由双方各自举证以影响法官或仲裁员的自由心证。因此关于标准的高低应从合同的具体情况出发由当事人自己约定,就标准而言不应该有,只要当事人自己有约定即可。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方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达到保证期,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目的,双方在遵守法律,行规,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括

  一﹑工程名称﹑地点和内容

  1﹑ 街道路亮化照明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基础浇筑﹑电器﹑灯杆﹑灯具制作﹑安装和调试.

  二﹑开﹑竣工时间

  1﹑开工日期:20xx年7月20日

  2﹑交工日期:20xx年8月30日

  三﹑质量等级:优良

  四﹑合同条款

  工程采用中标价款承包:施工承包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五﹑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所有工程(灯具﹑灯杆﹑电器﹑控制箱等)的施工,安装和调试。

  2﹑本工程价款为优良工程条款,当工程竣工验收达到优良标准时,在竣工结算中甲方扣留乙方合同价款的3%作为经济处罚。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是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协商,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机构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起诉。

  4﹑全合同不得转让,未尽事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协商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分送有关部门。

  6﹑本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七月二十日

  7﹑本合同签定地点: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盖章)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因公路建设施工需要,甲方需要使用乙方荒山作为施工取土场。

  本着公平、合理、诚信信用和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书。

  一、临时用山项目名称:信发铝连线第24标项目经理部临时施工取土场。

  二、临时用山位置:________左侧大道街荒山。

  三、临时用山面积:按年计算四、使用期限:自签协议之日始计满一年。

  五、临时用荒山补偿费:该荒山由甲方开踩满一年止,一次性补偿________元整,计(大写)________万元整。

  六、临时使用荒山期满,该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如需要继续使用,必须在协议期满十五日前与乙方另行签订临时用山协议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反悔,反悔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壹份、村民委员会壹份、武平乡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村(街)民委员会(盖章):_______________村(街)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信建设施工合同书

  总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国家、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五、乙方向甲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六、乙方承担由其负责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规、规范符合性及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七、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八、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九、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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