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厂房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及享有所有权的厂房、设备、材料等转让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设备、材料等基本情况
工业用地属于 ,位于 ,
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因享有对该工业用地的使用权,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厂房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享有对该厂房的合法所有权。厂房内设备、材料等详见附件一清单。
二、转让标的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第一条列明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材料等。
2、转让价款共计 元整(金额大写 元)。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 元),余款待甲乙双方办理完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之日(以双方签署交接单为准)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及对厂房、设备、材料等享有合法的所有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其未对本协议项下的工业用地、厂房、设备、材料等设定任何抵押或债务,且第三人不会对本次转让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
3、本次转让前,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理清,与乙方无关。
4、甲方应于乙方支付首付款后 日内与乙方办理土地、厂房、设备、材料等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按量将转让标的交付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 方应按转让总价款的万分之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如甲方违背其在本协议中的承诺与保证,或甲方中途悔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及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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